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我是一个拆迁户,在交房前,有人冒充我的名义写了份委托书,还盖了手印,交房的时候必须要那人在场。

我是一个拆迁户,在交房前,有人冒充我的名义写了份委托书,还盖了手印,交房的时候必须要那人在场。

他叫我给他五千左右的钱,他才肯签字,交出协议书,让我收房。然而那份委托书在拆迁办主任那里,若能调出委托书,我就告那人,应该以啥罪名起诉?若调不出委托书,我就告拆迁办主任,又应该以啥罪名起诉?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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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方 经纪人

委托书是无效的,更侵犯了你得利益,已经违法了,告他诈骗勒索罪,拆迁主任可以一起告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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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方 经纪人

    委托书是无效的,更侵犯了你得利益,已经违法了,告他诈骗勒索罪,拆迁主任可以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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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启源 经纪人

    既然是冒充,动迁协议书在不在你手里都可以拿起法律作为武器,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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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伟 经纪人

    直接去交易中心拉材料,然后找一个律师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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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江 经纪人

    他这个协议是无效的,你不用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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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嘉坤 经纪人

    这个违规的,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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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磊 经纪人

    这是违法的,没有经过您同意冒名盖的手印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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