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是否应赔偿

我出于对恒大地产信誉的信任,于2008年4月在成龙大道购买了一套恒大绿州精装房,到2009年6月收房时(应该3月收房),发现客厅的四面墙上都有返碱问题,面积最大的地方达7、8平米,小的地方也有3、4平米大小,而且墙面用手摸时会哗哗的大量掉沙(我拍有当时的照片)。经过我多次找恒大绿州销售部和物管进行整改,在我的多次催促下,经过一年的反反复复整改(因渗漏水返碱问题太严重),直到今年6月初才将墙面返碱和其他问题解决好。在整改过程中,他们的工作人员和维修工人都表示会按合同赔偿。可我昨天去收房时,交楼中心的负责人居然说我的房子去年6月就达到了交房标准(这是统一交房时间,我的房子没有达交房标准),只同意给90天(去年三月到6月)的赔偿。请教律师恒大是否该赔偿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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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我是爱房网编辑。此种行为可能说明对方不想多赔偿违约金,您可以咨询下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应该很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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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合同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赔偿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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