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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了解到此房是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证没有,请问律师这样情况怎么处理?

本人在网上找二手房,看到某中介公司代售一套房屋,联系中介看中了此套房,与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交订金2万元人民币,之后我又到小区看房,了解到此房是经济适用房,又是顶账房,房屋产权证没有,房主无法承诺能办理房本,房主的原始证据只有:与建筑公司签的购房协议,我对此房来源及以后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怀疑,现在想退房,中介说我方违约,请问律师这样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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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就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判定买房违约这个问题,我做如下回答: 第一种违约纠纷: 买家违约,解除合同。 买家违约从时间段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有权没收定金。 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买家违约,卖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有权没收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50-100%.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违约纠纷: 卖家违约,解除合同。 卖家违约从时间段上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50-100%.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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