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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应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请问我拒绝收房要求赔付违约金不对吗?

付了全款买了套房,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交房时开发商通知收房,但开发商提供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问这样的房子我是不是可以拒绝收房,在此期间,开发商是不是应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公共配套设施也没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但我拒绝收房后并要求开发商给我出具我来收房了,是因为房子不具备交房条件所以我拒绝收房的证明,开发商却拒绝出证明,并拒绝赔付违约金,请问我拒绝收房要求赔付违约金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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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开发商迟延交房导致购房者具体损失的计算问题,《解释》第17条做出了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因此,一般而言租金损失即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房者可得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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