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我父亲过世留下一套房产(已满五年的房改房),无遗嘱由几个子女共同继承,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现我们子女想卖房产均分——南京

我父亲过世留下一套房产(已满五年的房改房),无遗嘱由几个子女共同继承,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现我们子女想卖房产均分——南京

我父亲过世留下一套房产(已满五年的房改房),无遗嘱由几个子女共同继承,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现我们子女想卖房产均分钱款,不知要交几种税,听说还要交售房款的20%所得税,也有说不交20%的,手续怎么办?能具体指点吗,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g****6 热心网友

    您好,产权人死亡无遗嘱,法定继承人执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所有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可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方可买卖,费用为配图费20元、工本费10元,每多一人10元。如其它人放弃继承只由配偶一人继承,配偶可直接凭继承公证书买卖。同时,继承、遗嘱、无偿受赠等房产再次转让时的个税是(售出价-税金)*20%。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