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过户更名 > 我还将房产证交给了他,但直至5年后的现在,请问合同时效法律是否允许我不再履约,并要回房产证。

我还将房产证交给了他,但直至5年后的现在,请问合同时效法律是否允许我不再履约,并要回房产证。

5年前我与朋友签约将某房产以某价格卖给他。为示诚信,我还将房产证交给了他,说好等一些其他事宜办完后再交房,并未约定时间。但直至5年后的现在,他才提出履约交房。我已不想再卖房了。请问合同时效法律是否允许我不再履约,并要回房产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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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热心网友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所以,作为守约方,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这是你的权利。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4、所以,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注意,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对方是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的损失,而且如果你的损失没有达到定金1万的程度,那么要求违约金可能会反而造成你的实际所得更少,反而不如直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划算,这个需要注意。5、所以,本案来看,由于对方违约的时间较短,建议你选择双倍返还定金。6、而且,即使胜诉了,卖方不执行判决,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对方的房屋,这个时间会比较长,而且需要垫付费用,耗费精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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