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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您好!我家老宅基地上的房子早几十前就自行拆除无两.近两前左右才在空闲宅基地上造了三间平房(一直出租给外地人居住两快到了)这种情况算在继续行使使用权吗能否在征地时要求安置新地

尊敬的律您好!我家老宅基地上的房子早几十前就自行拆除无两.近两前左右才在空闲宅基地上造了三间平房(一直出租给外地人居住两快到了).请问:这种情况算在继续行使使用权吗能否在征地时要求安置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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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1 热心网友

    出租中的房子可以卖 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 此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的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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