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上高二的女儿在学校旁边租了一个房子。
当时因为租的很急,高一一放假,三天不到老师就要求孩子们补课,补课又不让在学校里住宿,必须在外面租房子。
于是仓促之中,我通过熟人找到了一间老房子,还是和一个合得来的女孩子一起合租。
当初,因为我没有去细问房东,等到高二下学期期末快考试的时候,房东跟我家孩子说,让搬走,要么续租。
记得是今年6月10日的时候,正值刚高考完,按说,我租房子是去年7月3日,当时说好的租一年。
我孩子回来跟我说,房东要他们搬走 我没有当回事,想着还没有到期,没有理会,因为我去租房那里,房东看见我也没有提搬家的事。
只到一天晚上10点半了,我女儿打电话哭着跟我说,房东要他们在三天之内搬走,我才知道事情的重要性。想听下半段的,请大家明天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