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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是怎么样的呢?

我的朋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太了解,我想帮我的朋友问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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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8 热心网友

    你好,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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