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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文昌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咨询

根据你们先前的答复,文昌幼儿园的招生规则是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和居住地一致”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入学要求。针对未取得本地户籍的,按照房产取得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再问~ 1.按照房产取得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是否有支持的政策文件,还是拍脑袋想出来的? 2.针对没有开发区户籍的幼儿,为何不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给人民以最大的便利,希望政策的制定是便民的,而不是扰民的! 3.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是指幼儿的户籍地,还是指幼儿和父母(或父、母其中任意一方)的户籍地一致。 4.针对明年及后续的入学,如果户籍地和居住地一致的幼儿非常多,已经远远超出文昌幼儿园的容纳能力,你们有没有进行提前考虑,提前预防,届时怎么进行优先筛选? 请给予答复,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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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网友您好,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2016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工作意见中的第四条招生办法中明确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对于明年的招生工作我们也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确保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都有学上。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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