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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权占用公摊面积收费!即使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收取费用,是不是物业就不能在强迫收费了

我是业主,在本小区居住10年了,物业几经轮换,现在的物业要收取停车费,每月200元,钱不多,但是心里极度不平衡,我们单元楼下的地上的停车位位置原来是长椅路灯,供大家休闲娱乐的地方,后来时间长了大家默认都用来停车了,但是现在新来的物业画上停车位就要收钱,接下来就产生了抢车位的情况,我想咨询问题有3,第一:我想问楼下现在的车位位置是否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因为本小区从入住就没有地上停车位),物业公司是否无权占用公摊面积收费!第二:即使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收取费用,作为业主我们有没有自主选择权?第三:就是如果矛盾持续升温,我诉讼法律,这个官司我能赢么?赢了是不是物业就不能在强迫收费了,恢复原貌?输了我还是会抗争!!!!    小弟请求了解相关知识的朋友帮忙答复一下,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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