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买房 > 成都二手房 > 未有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的情况下,物业管理用房公摊面积费用有权向业主收取吗?

未有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的情况下,物业管理用房公摊面积费用有权向业主收取吗?

我买的小区内,并没有物业管理公司进驻,但是开发商却开具要求交纳公摊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的收款通知,请问在这种情况之下,开发商有权收取此笔费用吗?与及此笔费用是开发商所有,还是作为业主在以后的物业管理方面的经费呢?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spic1.ajkimg.com/D2UVjWX4Jt_1W61OjEwffeecBAuzPjnlolm5tCyTD5Lyi8eiIlU4XsqDnhYBHI9rCCPGRovzAaLcaQGVFSJljyxTIapSPvvvRRvged1ieRuMttbgwmwAAviMfFzCZl9gFT25eclll6mswwgTMgO1XIfVmeEjg_P0jj0Ho0hTb02Pcu8be1t1pVzFws_2nxOs
肖相伟 经纪人

有权利。这些费用是为公摊面积缴纳的,门卫你们总该有,保洁,维修该有吧。这些费用是以后物业管理方面的经费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有权利收取的哈

  • 了解ta 头像
    赵江 经纪人

    会有的,是公摊面积的物管费,不是房屋居住的物管费。

  • 了解ta 头像
    肖相伟 经纪人

    有权利。这些费用是为公摊面积缴纳的,门卫你们总该有,保洁,维修该有吧。这些费用是以后物业管理方面的经费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