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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向开发商借了2万元钱(写的是借条,您说我这违约金能拿吗?只欠开发商的借款呢?

律师,你好,不知道能不能得到您的回答。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首付钱不够,向开发商借了2万元钱(写的是借条,也写了还款计划,今后两年一年还1万),完成了首付和按竭,并签下了合同说2009年10月1日交房,可是到了12月22日才交房,您说我这违约金能拿吗?这样算不算房款已清,只欠开发商的借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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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9 热心网友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因贷款主体是金融机构还是自然人而呈现出不同的法律特点,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双务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为单务合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订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迫贷款人出借款项,也不能强迫他人必须贷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订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须遵循以下两条特别要求:借款人一般应提供担保,借款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条款: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  双务有偿的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当借款人违反约定时,如何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之达到公平与合理是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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