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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亲戚,他有一套1985年的房子(房改房,建筑面积52平方米),房产证、土地证上均是他的名字,没有其——南京

你好!我有一个亲戚,他有一套1985年的房子(房改房,建筑面积52平方米),房产证、土地证上均是他的名字,没有其他人的名字,他的老伴已经去世,综合考虑各种原因,他想直接把房子卖给他儿子(儿子一家和他住在一起,在同一个户口上),他另外还有两个女儿。据说,采用这种方式的话,在房产局办理有关手续时,好像不行的,不给办理,需要他的两个女儿同意,怕引起矛盾。但是,如果他直接卖给不是自家人,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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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是可以直接卖给其他人的,如果要卖给自己的儿子除非到让其他子女放弃权利或者走法律途径只赠予给儿子,但一般来说其他子女是有过问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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