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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 有一拆迁房(拆迁协议 上注明产权人为我父亲,现仍.[厦门]

我父亲 有一拆迁房(拆迁协议 上注明产权人为我父亲,现仍未办理产权证),现父亲已 过世。原先我住在该房中(当时该房子还未走法律程序 ,产权仍属于我父亲,所以我将此房子装修,并住在此房子中。)后来,经过法律程序 ,法院判决房子归我三个哥哥,但大哥二哥手写赠予协议 将其判决所得的三分之二房子赠予我,我三哥的儿子在我住在该房中的时候 几次三番用锤子砸门、砸锁、用502胶水堵住门锁,用石灰粉洒我们家的小孩子 ,影响 我居住,后来我搬走了,并将此房子出租。我三哥又以相同的手段,几次三番用锤子砸门、砸锁、用502胶水堵住门锁。现咨询 如下 问题: 1.我三哥写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他的儿子全权代表他处理这个房子三分之一份额的产权。那他是否就有权利去砸门,破坏我的财物(两房门、几个门锁)? 1.我三哥这样砸坏我装修的门、砸锁,我是否有权利以破坏治安申请 派出所去拘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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