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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我现在和上家签定了买房合同,在签约之前我和房产中介反复确认我是否属于限购范围,请问下我如果这样先把钱打过去后过户有风险吗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现在和上家签定了买房合同,在签约之前我和房产中介反复确认我是否属于限购范围,中介确认无误后付了首付款去房产局办理过户事宜,但现在实际我被界定为限购对象,这样我再弥补这个问题,需要的时间超过了合同规定的过户日期,现在上家意思是把除了贷款外的所有新金全部支付给他们,他们同意延长过户日期,我想请问下我如果这样先把钱打过去后过户有风险吗,还是取消合同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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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6 热心网友

    在设立按揭时并不要求必须有特定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的移转,银行只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贷款人保管即可。“权利证书的转移仅意味着权利的移转”,但这种证书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比如,房地产证书仅起到一种证明的作用,单纯的转让房地产证并不能当然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在现行法律之下,还需经过登记公示才能使该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取得所有权。银行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银行保管,并不是要求将担保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在借款人偿还债务后所有权再返还给按揭人,银行这样做只是为了防止一屋多卖现象的发生,防止按揭人违反约定处分已设立按揭的房屋,从而保障担保债权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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