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交易过户 > 杭州税费计算 > 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的条款,卖方可以因为这个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卖方现在就声明不交营业税和个税

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的条款,卖方可以因为这个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卖方现在就声明不交营业税和个税

我今年四月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三方居间中保合同》中有: “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买卖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 和 “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的条款,在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条款。  想请教:因为国家出台营业税和个税政策调整,该房需增出几万元税费,卖方可以因为这个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吗?现在合同履行还没到要交纳税费的环节,如果卖方现在就声明不交营业税和个税,我可以现在就起诉卖方违约并要求赔偿吗(我有录音证明)?如果认定卖方违约,除要求定金双倍赔付外,是否还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因房屋价格上涨给我再购房带来的差价损失?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b****f 热心网友

    个人出租非住房相对于住房来说税率相对多很多,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都是免征的。 1.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税要交纳租金收入百分之十二。 2.根据相关税目税率表。营业税要交纳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 3.一般印花税都是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如果税额不足一元的,按照一元贴花。 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以及费附加率百分之三计算缴纳。 5.个人所得税是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去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白费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