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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是怎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怎样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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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各位购房者常见的困惑,大家都知道买卖合同很重要,不过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如何看合同里面的内容和条款。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看些什么呢?下面就来为大家实际介绍一下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关注以下几点:一、应该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特别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发客户的关注。二、应该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由此看来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假如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三、应该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由于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重点,同时假如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四、应该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购买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不过,现在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购买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五、买方应该见房主本人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订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购买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购买者,假如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六、应该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假如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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