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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又和我签订了1份土地租赁合同,把原A厂的土地使用权租给我(原A厂的占地面积2000多平米)听朋友说土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99年我和乡政府签订转让合同,购买了原乡镇企业A厂的全部房屋、机器设备、变压器等,我已经拥有原A厂的全部房屋(600多平米)的所有权(有产权所有证),签订合同以后,乡政府又和我签订了1份土地租赁合同,把原A厂的土地使用权租给我(原A厂的占地面积2000多平米)。最近,听朋友说土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请各位帮忙分析下,我和乡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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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国土所整理材料上报市局;  6、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7、通知村委进行批准公示;  8、通知户开工及办理登记发证。  具体费用各地不同,请到当地建设规划和国土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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