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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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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签合同前分清预售和现售。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预售房时,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现售商品房的成交条件是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2、签定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了解的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质情况,并请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出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3、留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及时间,购房人签定合同时约定“商品房经检验合格”作为商品房交付条件及交房时间,即明确的违约责任。4、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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