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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装错房子对方屋主不同意调换可以打官司要回自己的装修费吗

    答: 不*心么!协商吧,装修这东西你也带不走。

  • 装修打官司一般结果

    答: 装修在很多情况下也会产生分歧,产生分歧就会发生官司,打官司的结果一般都会取决于双方拿出的证据多与少。所以在寻找装修客户的时候一定要签合同或者把所有的协议提前说清楚,以免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产生分歧,这样对谁都不太好,比如装修的时候我们都会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包工包料,另一种是只包工不包料,假如施工方做出来的装修效果,客户不太满意,那么客户可以相应地提出要求让施工方进行改正或者重新装修。问题太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打官司,一般这个时候都会看客户方胜诉。

  • 装修打官司一般结果

    答: 装修打官司的结果是无法来统一讲述的,因为你根本没有说清楚到底装修当中产生了哪些问题,谁占理谁不占理。如果我们作为小区里的业主在听到别人家装修的时候,可以先跟对方沟通一下,看看对方有没有要调整的意思,如果对方依然不遵从装修方面的相关要求,依然要发出强烈的噪音,并且在休息时间装修,那就可以直接跟他打官司,而且打官司的结果应该是装修方失败概率高一些。

  • 装修打官司一般结果

    答: 装修在很多情况下也会产生分歧,产生分歧就会发生官司,打官司的结果一般都会取决于双方拿出的证据多与少。所以在寻找装修客户的时候一定要签合同或者把所有的协议提前说清楚,以免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产生分歧,这样对谁都不太好,比如装修的时候我们都会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包工包料,另一种是只包工不包料,假如施工方做出来的装修效果,客户不太满意,那么客户可以相应地提出要求让施工方进行改正或者重新装修。问题太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打官司,一般这个时候都会看客户方胜诉。

  • 装修打官司一般结果

    答: 想要知道跟装修公司打官司的结果,首先我们得知道官司的诉讼者是哪一方,而且得知道诉讼的要求是什么?另外我们还得看当时装修业主与装修公司有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如果没有这个装修合同的话,那么打官司的结果肯定是不太令人满意的。其实跟装修公司打官司还是比较麻烦的,因为装修公司在这方面还是比较精明的,有些装修公司可能会钻法律的空子,即便装修公司违约在先,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得到保护。

  • 2013年购房房子漏水漏了五年,反反复复修了5,6次现在可以打官司退房

    答: 您好,对方交付的房子不能居住,构成根本性违约,您可以主张退房。

  • 可小区没有房产证,咨询过物业说是房地产商正在弄经济纠纷打官司,请问这种房子能买吗?

    答: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可小区没有房产证,咨询过物业说是房地产商正在弄经济纠纷打官司,请问这种房子能买吗?

    答: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装修打官司 装修公司黄了 还能找谁负责[沈阳]

    答: 题主好,乌鲁木齐外墙保温一体板价格还行,不同的生产商价格不同,廊坊卓尔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外墙保温一体板的价格是130元平方米,质量还是不错的,而新疆穿山甲防火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外墙保温一体板价格就比较便宜价格是100元平方米,价廉物美像上面这些价格整合自网络,请自行核实,实际价格以实际情况为准

  • 买房子时售楼处宣传说闷顶层(合同有写使用权归我打官司可以赢么[三明]

  • 因为车子的质量问题到现在我方拒绝还贷款的费用,我方打官司要求赔偿是按照首付的数额还是加上贷款的数额一起索赔?请问您对这方面的官司是...

  • 扬言打官司的人不给开具发票,并且收房时还要补交从去年到现在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业主怎么维护权利

    答: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必须给你提供发票,一、证明你交清房款二、办理产权证时必要材料之一,三就是开发商出售商品缴纳税收的凭证。一般不动产发票一式四联(存根联、收款方记帐联、付款方交款联、办证联)后面两联由开发商盖上不动产发票专用章后交由购房者保管,办证时用,另外开具不动产发票的同时还有一张缴纳契税凭证也就购房者保管,办证时也要用到。在卡发上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发票也是要求他进行违约赔偿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是一项证据。

  • 1994年的房子,期间交过8000元的维修基金,还说这房子一直都不是业主在住,还说打官司也不怕

    答: 业主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 (一)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二)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

  • 朋友经房地产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合同已签,目前正在重新装修准备入住,虽然没有确切证据,打官司胜算多少?

    答: 二手房买卖签合同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卖方房产为夫妻共有房屋时,卖方卖房时应当征求配偶书面同意。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装修装错房子对方屋主不同意调换可以打官司要回自己的装修费吗

    答: 不*心么!协商吧,装修这东西你也带不走。

  • 母亲退休后给物业打工,物业老板不管,自己找律师打官司,鉴定9级伤残,怎么办?

  • 物业老板拒不赔偿,我们决定去法院上诉,请问我们可以先安葬父亲,再和物业公司打官司吗?

    答: 如果朋友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死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按工伤标准给予补偿。工伤死亡补偿的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如果前业主不交物业费打官司和新业主有关系吗需要新业主交前业主欠下的费用吗

    答: 三)其他途径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无权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开发商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来。合同上写的是收房60天内办理房产证,请问可以打官司退房吗?

  • 买卖房屋时没和卖方签定合同,如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关系到打官司,请问胜的可能性有多少?

    答: 1-首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根据双方的约定,不动产的转让,原不动产权属人或所有权人负有协助买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附随义务。3-卖家过世,其生前与买家签订的合同并不会因此而归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其法定继承人应对卖家生前签订的合同权利继承的同时,对卖家遗留的该合同法定附随义务也应当一并继承。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家办理房产过户。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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