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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怎么理解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这句话怎么理解啊?我可以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不转让地上建筑物吗?相反的,我可以单独转让地上建筑物不转让土地使用权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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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明涛 经纪人

    1.转让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必须转让 2.转让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可以不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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