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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前,开发商否认签订买卖合同

2005年12月31日,我与贵港市九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购买其开发的“世纪经典”的一套房子。之后,我交付了认购款2万元。2006年10月23日,我与开发商正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余下的首期款4.2786万元及办理按揭费用88元。之后,开发商以银行按揭需要为由将合同收回。2007年4月,其它购房者都已入住,我找开发商,开发商却以没签订合同为由不卖这套房子给我了,我该怎么办?我唯一能出具的证据就是交纳定金和首付款的发票,如果打官司能打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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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文军 经纪人

没有合同,只有定金可以起诉他们,但最多赔付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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