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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摊面积邻居索取赔偿是否合适

你好!我前年11月在深圳购买一套房子,是双拼房,我的户型是先有扇防火木门,然后有个10多米的楼道才是我的 入户门。现在我把入户门向外移(差不多两米),占用一点空间(公摊面积)。需要敲的墙不是承重墙。物管也审批了我们的装修图纸,我们整个小区90%装修过的同样户型都挪出来了,可邻居不同意并向我索取3万元补偿款,并表明如不给就告我,我想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下,他这样的做法合适吗?我应该不应该给他?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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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主要管理处同意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占用的是公摊面积,不是私人的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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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天成 经纪人

    钱是可以不用给他的,他的行为是敲诈,既然是公摊面积那就不是私人的,虽然你也没理,但管理处同意了,最好叫管理处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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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卫国 经纪人

    这事还是要和别人商量的好,我们邻居告也起不了多少作用,还是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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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主要管理处同意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占用的是公摊面积,不是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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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艳 经纪人

    您占用的是公难面积,管理处同意了,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叫管理处去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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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艳 经纪人

    其实要看那个人的想法,当初你想挪时,如果那里是属于他的地方,应该征求一下意见比较好些,其实远亲不如近伶,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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