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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总价40万),还差一年多过五年,房东告诉我可以找公证先付30万过户后再付余款,有何风险?

找公证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有,请问有什么注意事项。 我可以找个房产中介帮忙处理吗?如何收费? 以上交易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烦请专家帮忙解答,谢谢!!!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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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锦新 经纪人

    楼主你好,公证可以,但是风险是有的,做完公证。要收业主的房产证和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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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浩晖 经纪人

    您好,这样的话风险大多了,到时候如果任何一方有什么问题发生,损失就是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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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梅芳 经纪人

    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后你持有房产证、公证书到时就可以过户了,如你是受委托人就不可以过户到你名下。但如有业主挂失了房产证和公证书你自己的保障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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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翔宇 经纪人

    做公证肯定有法律效应,你要注意是的做完委托公证以后,房产证是给你还是房东自己拿着,如果是你拿着那就要留意房管局的通知或者是报纸(业主有心使坏的话可以向房管局申请产权证丢失,房管局就会在大厅和报纸上通告原房产证失效,时间是一个月)。如果是业主自己拿着那就在你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注明违约责任(把违约金写多一点,让业主不敢轻易违约)。做公证你可以委托给一个你信得过的人,到时候就可以过户到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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