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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问题-您好,我在2012年2月29日跟中介居间合同签订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但是该房屋还没补差,因当时想姊妹们在一个小区,(郑州)

您好,我在2012年2月29日跟中介居间合同签订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但是该房屋还没补差,因当时想姊妹们在一个小区,所以没考虑那么多,在合同里备注差价“有”我出,但是成交价已经高于该小区价格,再加上这个,房价很高(后来房东差价补了3万多),按20%,当初预计10%,我不想要了,但是交了1万定金,且打了2.5万借条(合同里规定交3.5万定金)没这么多钱。请问有啥好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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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热心网友

    您好:由于合同中约定差价由您出,等于双方已对补差的交付问题进行了约定,虽然你当初签订合同时结补差有误解,但是由于合同已签订,如果您不履行的,您所交纳的1万元定金(2.5万元借条不属于定金)是无法要求退还的。您现在可以与房屋出售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只有按照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履行,别的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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