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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朋友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如果我们直接在开发商那里更改购房合同。有哪些风险?

您好!我与朋友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后因为种种原因,现在需要分割该房产。经与朋友协商,朋友付给我部分房款,我退出该房子的所有权。请问,如果我们直接在开发商那里更改购房合同。有哪些风险?谢谢!另外,由于我是外地户口,那么请问,倘若开发商同意更名,我是否可以再北京购买一套住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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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热心网友

    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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