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商品房,但是开发商的房屋销售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有什么风险?
我购买了商品房,但是开发商的房屋销售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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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法律小提示:(一)商品房销售必须五证齐全,五证取得的顺序是,即: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预售证是最后申办的一个证件,一般情况下其它四证不全无法取得预售证。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楼盘不具备合法上市交易资格,建议您购买五证齐全的项目。(二)由于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内部认购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参与内部认购,至少存在4重风险:1、房子可能建不起来,或者说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有可能因为开发商资金问题中途停工、变成“烂尾楼”,无法交付使用。2、如果楼房建不起来,认购款可能取不回来。开发商有可能把钱挪做他用、转移、“携款而逃”,或者直接宣布破产。3、购房者能不能如愿得到想要的房子也是个问题。比如开发商只盖100套房子,他却接受200户人认购,那么即使交了钱也可能得不到房子。4、由于手续不全,有可能不能及时得到房产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售房必须具备“五证”,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五证”齐全,才能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如果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就有可能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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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批下来,但开发商不实行开盘,但现在对方说可以签购房合同,这有风险吗
答: 只要能正常签合同,网签,说明开发商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到后期看开发商能不能正常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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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卖家是否有该房的房产证,产权在卖家名下,赔偿的房看一下土地性质,能过户给你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