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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第十五条 将办理权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在我的>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同意按下列第二项处理: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于2007年10月14号办理了交房手续,并交了办证税费,可到现在也没有得到房产证,请问下房开是不是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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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2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应当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拿到房产证。 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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